5月6日,記者從烏魯木齊市質監局獲悉,烏市下發《關于印發回收液化石油氣廢舊鋼瓶和鋼瓶產權置換流程的通知》,要求烏市各充裝企業、換氣站必須對市場上的廢舊液化石油氣鋼瓶進行回收,實施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
據介紹,烏市液化石油氣鋼瓶用戶可將持有的廢舊液化石油氣鋼瓶交到就近的換氣站或送氣員。換氣站在收到用戶的廢舊鋼瓶后,首先做好登記工作,然后按30 元/只的價格向用戶支付鋼瓶回收款(由站點先墊付)。對于繼續使用液化氣的用戶,供氣站點應按照流程向用戶辦理相關手續。換氣站回收廢舊液化氣鋼瓶滿60 只后,及時將回收的廢舊鋼瓶送到新疆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灌瓶廠,并與鋼瓶管理人員辦理交接登記手續。氣瓶檢測中心按生產計劃對鋼瓶做報廢處理。報廢后的鋼瓶由質監、燃氣部門指定的回收公司進行處置,不得再次流入市場。
在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流程方面,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購置新瓶辦理氣瓶使用登記證后,對新增用戶實行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用戶可到就近的供氣站點辦理液化石油氣鋼瓶產權置換業務。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建立用戶紙版和電子版檔案(永久)備查。
據介紹,烏魯木齊地區現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7家,合法經營液化石油氣換氣站48家。從3月5日起,烏市質監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整治規范液化石油氣市場工作,截至5月3日共查處了46起違法充裝、經營、存放液化石油氣的行為,回收報廢鋼瓶69177只,查處36起無危化品運輸資質車輛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