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閘門”
2012能否出現
水電開發高潮,首先要解決的就是“過環評關”。
“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
十二五”規劃綱要》如是表述,而具體到操作層面,卻遠比一句話復雜得多。
2011年10月,環保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印發了《河流水電規劃報告及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暫行辦法》,這是對于河流水電開發規劃環評審查專門加以限制和規定的第一份文件。
此《暫行辦法》對2009年通過的《規劃環評條例》進行了細化,水電項目所在的流域開發規劃環評通過審查,成為項目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在明確要求開展規劃環評的10個行業中,水電居冠。
2012年1月6日,環保部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水電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僅規劃要進行環評,已經批準的規劃如進行重大調整的,還應重新進行環評;對水電開發歷史較早、未開展水電開發規劃環評的流域,還應組織開展流域水電開發的回顧性環評研究。未來,各地環保部門在受理、審批水電項目“三通一平”和水電建設
項目環評文件時,必須同時出具發改委的“路條”、流域規劃環評審查意見或流域回顧性環評研究成果。
2011年初,環保部污防司副司長凌江對外表示:“水電的污染,在某種程度上比
火電的污染還要嚴重。”此說曾引發廣泛爭議。
“從國家角度,加強水電環保監管,肯定沒錯;但如果因為環保問題,完全阻礙了水電的發展,就有些片面了。”一位中電聯資深專家說,“水電作為
清潔能源,從開發技術、大壩技術、設計技術來看,中國都是世界上一流的”。
對于環評標準的大幅提高和細化,大部分水電開發企業態度曖昧。
“我們一個公司開發一條江,一條江上中下游分段環評,單個項目也要做,層層做環評。我們和其他公司不一樣,要考慮整個流域,環評的要求更高一些。”負責雅礱江梯級水電建設管理的二灘水電公司一高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我們平時也是按照這個做的”。
“大壩里都留了專門的魚道,建設了魚類放流站,植物也做了保護和回遷,壩區綠化也搞得很好,這在過去是不可能的。”華電集團一位高管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環保投入比過去成倍增加,水電造價大幅度上升”。 “水電本身就是個環保工程。如果不建水電,要燒掉多少煤和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公司一位高管說,“水電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通過不斷完善對環保的要求,會越來越少”。
有“水電斗士”之稱的張博庭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說,“大環境還是受到一些極端環保人士的影響,把水電的負面因素過分夸大,甚至妖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