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財政部11日公布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二十一號)》顯示,
中石化集團旗下的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嶺分公司違規發放津貼高達5008萬、透漏稅款1182萬元,公告還顯示,該公司存在收入不實5206萬元、所有者權益不實412萬元等會計違規問題。
這是中石化接二連三被曝光的各類丑聞的最新消息,就在兩天前,中石化還被曝花13萬元印天價名片。而在此前,天價酒、天價吊燈等丑聞,已經將中石化釘上了恥辱柱。
人們為什么關注中石化的丑聞?輿論為什么緊盯中石化的這些丑事?皆因它是全民所有制企業,換句話說,中石化的錢,本是13億中國人都有份兒的權益,可是卻被少數中石化員工揮霍無度,或者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任何一個有常識和基本理性的國民,都不會同意這樣的行為。
從天價吊燈到天價酒,再到天價名片,又到天量津貼,中石化似乎擺出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任汝輿論狂潮,我自揮霍不斷。對此,輿論一邊憤怒地批判,一邊感到無可奈何。甚至有人在問,中石化的丑聞將要何時才會休止?
設想一下,倘若中石化是一家私有企業,倘若中石化的掌門人是這家私有企業的真正老板,中石化會發生這樣的內部揮霍奢侈事件嗎?即便發生了第一次,中石化的老板會容忍揮霍者仍然掌握權力繼續揮霍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可見,中石化的揮霍無度和各類丑聞,首先就是所有者和經營者權利邊界不清楚的結果。從體制上看,央企是全民所有的企業,國務院代表全民行使所有者權利并委托國資委監管中石化等央企。但在實踐環節,國資委沒有盡責,中石化等央企的經理人變成了事實上的老板,中石化的員工變成了實際上的所有權人。更要命的是,這種實際所有權制度又和企業經理人與員工的在職時間完全等同。換句話說,中石化等央企人非常明白,自己在職一天,就有權力揮霍和享受企業的資產一天。在這種制度左右下,中石化的人不撈白不撈,不用白不用。
更要命的問題在于,由于國資委等機構嚴重怠于職守,導致中石化等央企可以毫無顧忌地揮霍和侵占國有資產。過去的天價燈、天價酒等事件過后,中石化裝模作樣處理幾個替罪羊,國資委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了。曾幾何時,我們見過國資委真正對中石化的領導層動過真格?
如果說,中國特有的央企所有權和經營權混同制度在可以預期的未來還無法得到徹底的解決,那么,代表全民行使所有者權益的國資委及其背后的政府,本應恪盡職守,督促和監督經營者謹慎從事,不得侵占。如果做到這一點,算是在不合理的體制之下進行的有效彌補。
現在的問題是:一方面,央企的經營管理層和國資委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利益共同體,本應為貓鼠關系的這二者,現在已成一丘之貉。另一方面,央企的揮霍和侵占,已經游離于法律監管之外。檢察機關對這類濫用職權的揮霍行為或者私分國有資產的違法犯罪行為,也一直態度不明、怠于依法查處。
假如國資委能夠和央企的利益劃清界限,單純承擔資產監管的責任,并且制定嚴密的檢查制度,防微杜漸,嚴懲違法違紀者,央企負責人還敢貪占或者浪費嗎?假如檢察機關真正將央企資產納入公有資產的范圍加以嚴格監督,對央企負責人的違規行為從嚴依法查處,央企負責人還敢亂伸手嗎?假如政府真正秉承民主的理念,對全體國民盡職盡責,而不是抽象肯定人民具體否定人民,還會發生人民利益被虛化的荒唐事件嗎?
由此可見,只要國資委一天不和央企割斷利益聯系,只要檢察院一天不停止消極怠工狀態,諸如中石化的丑聞就一天不會停止。